《苏仙区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化解大班额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9月-2018月9月)》

发布时间:2018-04-13 17:34 信息来源: 苏仙区教育局 作者: 点击量:  

为切实解决我区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郴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化解市中心城区大班额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郴阅〔2015〕29号)、《郴州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化解大班额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9月—2018年9月)》(郴办发〔2016〕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改善办学条件为重点,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调,科学调控,务实运作,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整完善学校建设规划、加强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化解治理大班额问题,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教育环境。

二、发展现状

1.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教育扩容,五年间(2010-2014年)共投资31330万元,完成教育项目11个,新增学位13420个。至2015年9月,按照2018年平均班额控制目标(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高中55人/班)班额设置,可提供学位17700个,其中小学10980个、初中5400个、高中1320个;同时通过科学调配教师,强化入学管理,化解大班额取得初步成效,2015年下期平均班额下降至小学57个、初中59个、高中63个。

2.大班额问题仍然存在。由于中心城区流动人口逐年增加,外来人口大量进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大量随迁,造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大幅增加,城区学校扩容相对滞后,师资配备不足,加上部分群众择校热等原因,大班额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尤其是老城区的市一完小、市五完小、市十三完小、苏仙中学等学校大班额比较突出。

3.学位需求情况预测。根据城市发展趋势预测,到2018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预计达到28万,加上政策安排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及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因素,中小学学生预计达到43800人,按照2018年平均班额控制目标,需增加学位11800个,其中小学5400个、初中3375个、高中2025个;按照国家编制标准小学师生比1:19、初中师生比1:13.5、高中1:12.5的比例,还欠缺中小学教师724名,其中小学266名、初中368名、高中90名。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布局,扩充学位总量,合理配置存量,加强学籍管理,优化师资队伍,完善配套建设,强化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整体办学水平,促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资源、师资、水平均衡发展,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着力化解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使城区中小学校班额最终实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

2015年9月-2018年9月,投资总额114280万元,其中政府投融资89280万元、社会投资25000万元;完成教育扩容项目12个,其中扩建3个、改建1个、新建8个;新增学位17700个,其中小学10980个、初中5400个、高中1320个;新增教师724名,其中小学266人、初中368名、高中90名。基本化解大班额,使平均班额小学降至45人、初中50人、高中55人,满足中心城区中小学生就近入学需求。

(二)年度目标

1.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

投资20800万元(政府投融资19800万元、社会投资1000万元),建设4个项目(改扩建郴州市十二完小一栋综合楼、新建郴州市下白水小学,新建郴州市十三中二期工程,改扩建湘南中学一栋教学楼);新增学位4320个(小学2520个、初中1800个);利用学校现有闲置教室,盘活闲置教学用房。目前,全区中心城区中小学共有闲置教室90间,其中湘南中学36间,市十三中22间(小学15个、初中7个),市二十九完小16间,市四完小12间,启明学校4间(小学、初中各2间)。按国家标准班额计算,可增加小学学位2025个,初中学位2250个。增加教师273名(小学70名、初中115名、高中88名)。

2016年9月中心城区小学起始年级控制在50人/班,其他年级化解到每班58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控制在55人/班,其他年级化解到每班60人以内;高中起始年级控制在60人/班,其他年级化解到到每班65人以内。

2.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

投资45000万元(政府投融资45000万元),建设 5个项目(改建2个、新建3个);新增学位6480个(小学4680个、初中1800个);增加教师125名(小学60名、初中65名)。

2017年9月中心城区小学起始年级控制在45人/班,其他年级化解到每班50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控制在50人/班,其他年级化解到每班55人以内;高中起始年级控制在55人/班,其他年级化解到到每班60人以内。

3.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

投资48480万元(政府投融资24480万元、社会投资24000万元),建设3个项目( 新建3个);新增学位6900个(小学3780个、初中1800个、高中1320个);增加教师326名(小学136名、初中188名、高中2名)。

2018年9月中心城区中小学全部控制、化解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即小学班45人以内、初中50人、高中55人以内。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将中心城区中小学化解大班额问题列入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成立苏仙区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化解大班额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彭生智任顾问,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浩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万东任副组长,副区长喻棉秀任常务副组长,副区长付小俊、副调研员李春华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化解大班额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事项。

2.强化责任分工。区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区编制部门负责核准招聘教师编制数量及用人进编审批。区发改部门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区教育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项目建设进度督查,制定规范入学招生政策性文件和实施入学招生管理工作,制定教师配备计划。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投入和经费管理。区人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违规行为的查处;区国土部门负责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区规划部门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批。区住建部门负责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技术指导。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规划用地内的房产拆迁;区城投中心负责新建学校项目建设。

3.落实责任主体。实行政府管理、教育部门统筹,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各类学校投资主体,分别确定项目建设、债务偿还主体。改扩建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责任主体负责;新建学校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建设方式按照统一承贷、分级负责要求,原则上由城投融资建设,实施“交钥匙工程”。

4.强化管理考核。项目建设到学校、到节点、到时限,教师均衡配置、学区管理确保精细化。按照“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要求,抓实项目督查考评,每季通报项目进程,每半年通报督查结果,每年对项目情况进行考评,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师资保障

1.合理调配教师编制。由区委编办商区教育局,根据中心城区化解大班额和学位增加的需求,结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核定所需教师编制,并报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将全市调节到我区的编制分配到相应学校。

2.足额补充师资力量。严格遵循国家师生比配备规定要求,根据学生人数增长和教师实际需求,足额补充教师。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制订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引进办法,确保优秀人才招得到、留得住、教得好。

3.均衡配置教师。促进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合理流动,确保优秀教师均衡配置,优化学校教师均衡配置,引领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4.解决教师待遇。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改善教师工作、生活基本条件,确保工资、津贴、福利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新进教师有基本的居住条件。

(三)资金保障

区委区政府将全力支持化解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筹措专项用于化解大班额问题的项目经费。

1.市级财政拨付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除保障教育必须的运转经费外,全部用于化解大班额项目。

2.积极拓宽教育投入的投融资渠道。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国家、省、市规定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并全部安排用于中心城区化解中小学大班额项目建设。

3.区财政从2016年起到2018年,每年根据工程进度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大班额化解。

4.由区城投中心作为融资平台,向开发银行争取贷款,原则上新建学校由区城投实施“交钥匙工程”。

5.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招商引资,支持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建设。全力支持金海集团在城东新区新建学校,大力扶持启明学校、亚新学校、苏仙小学、城东小学、适存中学的发展,积极鼓励有经济实力、有办学诚信、有管理经验的民办教育机构投资办学。

6.动员房地产企业捐资助学,由区政府办牵头,联合区直相关部门,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按照房地产配套建设学校和配套捐资办学要求,动员房地产企业捐资办学。

(四)政策保障

1.落实教育项目优先安排。政府为新增学校建设优先提供划拨用地,项目享受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公益设施项目优惠政策,职能部门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理报建等手续时予以优先安排,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

2.扶持发展民办教育。发挥社会力量办学补充力量,引进企业资金开办民办学校,进一步支持现有民办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流部分学生到民办学校就读。落实国家扶持发展民办教育政策,对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在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基础上,依法预算安排生均公用经费。适量安排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其所安排教师保持公办学校教师身份不变,确保民办学校教师中公办教师占10%以上比例,全面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

3.探讨集团化办学。推进初中引领小学(苏仙中学引领市一完小、市十二完小、市十三完小、市二十九完小、苏仙小学;市十三中引领市四完小;市八中引领市五完小;湘南中学引领湘南小学、下白水小学)。探讨现有优质学校与新扩容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在师资配置、教学管理、教育科研上予以带动帮扶,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4、实施阳光招生。

①合理制定方案。加强生源普查,根据学校招生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片区,调整招生范围,完善招生方案和政策,缓解中心城区部分义务教育中小学的大班额问题。妥善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原则上安排到不超标准班额的学校就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确保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协调发展。

②严控招生班额。学校不得突破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限额,严防因招收或变相招收择校生而增大班额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一般不能超过教育部规定的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5人)。如确需扩大招生计划的,须报区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并且做到扩班不扩额。

③加强招生监管。严格按照上级入学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教育局等六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纪律、禁止义务教育阶段阶段公办学校违规择校的通知》精神,加大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力度,区教育局成立以纪委牵头的监督领导小组。入学招生政策、入学名单向社会公示,实施阳光招生。探讨建立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逐步实行网上报名、电脑派位,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零择校”政策。

④规范转学行为。严格学籍管理,避免以转学、插班等形式增大学校教学班额,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已经达到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一般不得接收转学学生。所有转学学生须经区教育局批准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⑤实行责任追究。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规范入学招生行为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规范行为。区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违规行为的查处。凡违规招录的学生或未经市、区教育局批准扩大招生计划招录的学生,由应招生学校注册学籍,保障经费拨到应招生学校。

5.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落实两项常规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和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中小学办学水平。

6.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从源头上遏制“择校”带来的“大班额”问题。坚持从整体上提高基础教育的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建新校、支教帮扶,分散优质学校的压力,努力缩小校际差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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