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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17-10-10
作者: 未知

 

 

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

    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审计报告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审计意见,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提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专门成立了审计问题整改小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和规范,年初预算不细化,预算到位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预算编制周期。为了解决预算编制简单粗糙带来的各种问题,需要延长预算编制时间,调整预算编制周期。2017年起,将编制预算调整为每年8-9月开始预算编制工作。提早编制预算,留有充分时间,这样既有利于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也有利于推进人大对预算审查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从而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保证预算资金分配的公开、公正、公平。

    二是不断优化细化定员定额标准。逐步将公用经费定额细化到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是着力细化项目资金的编制。以前年度预算编制中,由于一些部门对项目支出缺乏科学审核论证,工作计划过粗或部门工作计划周期与预算编制周期不相衔接,使得一些项目资金在年初预算安排时,只确定使用方向,将资金“切块”列入部门预算,待预算执行中再确定具体项目,因而造成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过于粗放,也使预算资金的分配有失公平。我们将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中细化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年初预算的到位率。各部门需要二次分配的部门项目资金,也要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确定支付单位的项目,财政项目资金将不再实拨到部门,先暂留财政部门,待部门提供预算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后,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二、预算支出未经人大批准调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当年预备费的开支已报经区政府领导批准同意,二是当年追加支出以及增资预留指标的使用未报区人大批准,是2016年正值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换届之年,当年财政收支未作预算调整,未列入年初预算的本年实际追加支出98863.31万元,作挂账处理;已在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中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未按规定管理和设立财政专户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176月底,我区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完毕,并报省财政厅通过。全区保留财政专户16个,其中:非税收入过渡户5个、工资统发户4个、社保户3个、其他户4个。

    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国库管理(非税收入过渡户比照市财政做法,暂由非税收入管理局代管)。国库保留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往来零余额账户是方便国库日常清算,不属于财政专户;金融债务办账户考虑债务置换工作的需要,经请示上级财政同意,暂时保留;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的社保专户全部进行合并;政府采购办2个账户按规定已经撤销。

    四、预算公开不全面、部分内容未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对区本级财政部预算情况、决算情况,部门预算、决算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债务余额情况已在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中进行了公开。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准识别和扶贫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抽查扶贫户精准识别不准“四类对象”16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口10人(其中1人为村干部 )

整改情况 :已整改到位,对识别不准的 16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于 2017 5 月全部清理剔除,并对涉及此问题的良田镇菜岭村、鱼网村;栖凤渡镇太阳坌村、廖王坪村;原桥口镇下渡村和五盖山镇小坌村的共计 7 名村干部给予了警示谈话问责处理;对良田镇麦田村 3 名村干部给予了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另取消了原麦田村妇女主任“支村”两委候选人资格。

    2、郴州国盛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改变小额扶贫信贷资金用途325.01万元,其中归还原董事长邓国将268万元,借给其他企业67万元,其余用于办公楼装修支出。

    整改情况 :5 8 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刘绍弟同志,组织区扶贫办、区金融办、区审计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郴州农商银行、邮储银行郴州分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 19 家扶贫龙头企业法人,召开全区小额信贷企业“分贷统还”业务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制定《苏仙区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项目跟踪管理制度》;5 9 日—23 日,由区委扶贫办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郴州农商银行,邮储银行郴州分行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参与分贷统还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8 22 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刘绍弟同志,组织区扶贫办、区金融办、区财政局、郴州农商银行、邮储银行郴州分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 19 家扶贫龙头企业法人,再次召开全区小额信贷“分贷统还”风险防范工作会议。并要求各企业完善相关财务报表制度,提供足够的抵押、质押资产,对今年清除的“四类人”的小额贷款按照省里政策在 12 月底全部归还到银行。对国盛公司 325.01 万元,未按协议规定用途使用,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国盛公司已从湖南林邑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回96万元,邓国将委托他人还款50.8万元,剩余资金正在追缴整改。

    3、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2016年,苏仙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367人次未享受就医报销比例提高10%的医疗救助政策;区医保中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未实行降低50%的医疗救助政策;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未按规定对部分购买农村意外健康综合补充保险精准挂扶贫户进行保险理赔;7名学生未享受部分教育扶贫资金0.44万元。

    整改情况 :根据《关于北湖苏仙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相关业务移交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1153 号),苏仙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由市医保处制定,2016 年也是到市医保站报账,市医保处没有制定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 50%政策,区医保站无法执行《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湘发〔20167 号)文件政策。2017 年,市医保站出台了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政策,区医保站严格按照医疗救助政策执行,现已整改到位。2017 5-7 月份,全省开展建档立卡户精准大识别后,陈乐、陈晶杨、陈俊、段若辰四人已纳入建档立卡户对象,于 2017 8 25 日通过乡财平台向这四人发放了生活补助费。经核实廖田是贫困户陈圣林的孙女,陈圣林在 2017 4 月份被剔除贫困户资格,因此廖田也无资格享受生活补助。经核实已取消周塘玲、肖雨成这两个人贫困户资格。已整改到位。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12016年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38万元,向46户非建档立卡困难户发放贷款185万元。

    整改情况 :根据区委书记专题纪要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保障工作的延续性和严肃性,同意 2017 年以前所实施的项目和应发还暂未发放到位的资金,按照清理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执行和发放到位,如上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2017 年,对所有剔除已贷款的贫困户全部取消了发放雨露计划补助、产业扶持补助、贴息政策,产业信贷资金已转为商业贷款,不再贴息。向 46 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贷款 185万、贴息 47361.42 元,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25 号)文件,对于清理出去的贫困户,已经贷款的,财政贴息最高享受一年,一年以后不再享受贴息。2017 年,对所有剔除已贷款的贫困户全部取消了贴息政策,46 185 万元产业信贷资金已转为商业贷款,不再贴息,已整改到位。

    2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及分帐核算,易地扶贫项目资金未专帐管理。

    整改情况 :已整改。1、中省市财政扶贫资金已实行县级报账制,在区扶贫办报账;2本级财政扶贫资报账现已整改,2017年区本级扶贫资金采取先预拨50万元到各贫困村,用于各贫困村扶贫项目启动、产业邦扶及特困贫困户救助邦扶资金,年底由各贫困村到区扶贫办据实报帐再核(补)拨。

    3、抽查2016年长青村等4个贫困村扶贫资金闲置138.62万元不使用。

    整改情况 :二渡水村闲置 32.6 万元,已整改到位。用于 3 组、4 组通组公路硬化工程款;大虾尾村闲置资金 32.7 万元。已整改到位,用于村级 12 组的公路硬化、16 组的砂石路、3 组的砂石路建设;小坌村闲置 23.3 万元,已整改位,用于村民活动广场和安全饮水项目;长青村闲置 50 万元,已整改到位,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共25.7 万元:其中羊头岭沙石路工程 4 万元,易地搬迁饮水工程 4万元,休闲广场工程 7.7 万元,罗家浪公路硬化工程 10 万元;医疗救助 0.18 万元;产业资金共使用 24.8 万元:其中产业帮扶贫困户 15.8 万元,产业合作社使用 9 万元.

    (三)、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问题。五马垅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未经公开招标,良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和飞天山宝安岭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未办理政府采购确定实施单位。

    整改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对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新天公司的子公司扶贫公司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承接和拨付工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及相关手续由各乡镇负责,经该公司与飞天山镇和良田镇沟通对接,两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手续办理情况如下:良田镇 2016 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附属工程含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经设计、预算、财政评审,总造价达 140 余万元。该项目于 2017 5 月份报苏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2017 7 月由湖南昀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 140.33 万元。飞天山宝安岭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附属设施于 2017 5 月份报苏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控制金额为45.4 万元,经区财政局采购中心批准同意依法备案采购,已整改到位

 

 

                                             苏仙区财政局

                                             2017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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