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9 14:45
信息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点击量:
收费标准: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因为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13]131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居民身份证异地服务费收费政策。原异地身份证首次办理45元/证,补、换领证65元/证,取消异地服务费后为申领、换领异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异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与本地身份证同价。